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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9次舟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 10:16:58

各县(区)社科联,在舟高校社科联,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舟政办发〔2014131号)的规定,经研究,我市第19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本次评奖限评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含内部发行)或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一)由我市作者撰写的社会科学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工具书,在市级以上(含)报刊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课题应用性决策咨询报告。

(二)市外作者研究的以反映舟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优秀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专著必须是在研究现实和历史的重大问题上有独到见地,对学科建设有新贡献的;

(二)译著必须是译文准确,对研究和解决理论问题及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的;

(三)教材必须是在内容上有新意,研究上有突破,对科研、教学有重要应用价值的;

(四)古籍整理出版物必须是切合原意,注释准确,对历史考证、研究有所发现或有重要价值的;

(五)通俗读物必须是适应时代需要,并有较强的科学性和知识性,在传播和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方面有重要作用的;

(六)工具书必须是体例规范、资料可靠、知识性强,能反应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并有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的;

(七)论文必须是在学术上有创意和见地,在学科领域居市内领先地位,能正确阐明重大理论问题或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并取得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

(八)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必须是适应社会实践需要,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对促进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

三、申报方法

.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参加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的申报人(含个人、集体)填写附件1后连同成果(均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其中至少一份是原件,电子材料一份)和附件2(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报给所在市级学会,由各市级学会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集中报送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

.未参加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的申报人,请作者填写《申报表》(份数同上),由所在市属单位、县(区)社科联或高校社科联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报送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 

.申报者必须在申报表右上角写明申报成果的所属学科类别。本次评审设经济、政治、文史及其它三个学科类别。

.本次评奖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逾期或申报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做好发动、初审和推荐工作。

详细通知请点击链接:https://www.zsskw.com/uploads/H3QCHuJAvsyGoHpLWWzzW28RWv78IlRWXoJVL3qr.pdf

申报附件word版链接:https://www.zsskw.com/uploads/pjbMXyHNIVpw6DbYyZfNrYuVUD51p1YGjksFx8F3.docx